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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概况:
该业务主要针对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施工前对其辐射防护措施、辐射监测计划、辐射危害、放射防护管理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最优化,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
业务能力:
可以承担所有由浙江省卫生厅及省内各地卫生部门审批的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职 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如医用加速器等放射诊疗项目、非医用加速器等非医用辐射项 目的放射防护预评价。
业务流程:
业务受理签订合同收集资料报告编写专家审查报告修改 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
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客户对所需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10~2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报告初稿,特别紧急的项目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短出具初稿的时间。
咨询电话:0771-4301882
服务投诉:0771-4301882
保密承诺:
评价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及卫生主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客户提供的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
3、工艺流程说明
4、建设项目放射防护的设计方案及说明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6、全厂或整个医院的总平面布置图
7、设备清单
8、辐射工作场所的平面布置图
9、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0、其它相关资料
业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号)
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
评价标准: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
3、《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02)
4、《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138-2002)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1-2006)
6、《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T189-1999)
7、《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GBZ179-2006)
8、《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GBZ176-2006)